【网签协议】2025届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及网上毕业去向填写说明

发布来源:武汉大学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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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120159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须通过我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xsjy.whu.edu.cn/签订就业协议,学校不再发放空白纸质协议书。用人单位注册后对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每个毕业生可收到多家用人单位发起签约的邀请信息,但毕业生在系统内只能接受一家单位邀约并生成就业协议书文本,协议即刻生效。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可在系统内打印签章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手续。

按照惯例,学校预计于10月15日开放2025届毕业生网签系统。

2.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为协议主体,学校在协议中充当鉴证角色,不参与协议主体。

3.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

4.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名称为重要信息,不可出现各类简写形式,如广东移动中国联通工行广东省行等均属于简写形式,须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严格一致。

5.在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是毕业生档案转递的依据,请保证信息准确。如用人单位需修改档案相关信息,请附函并签章作为协议书附件。如学生接受邀约后单位因信息有误需要重新签订协议的,可由用人单位发函给毕业生,毕业生签字同意后交由就业中心204室解锁后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

6.就业协议书中,乙方户口迁往指的是毕业生就业后的户口迁往地,按户籍部门要求:地址应具体到省、市、区/县及街道号码。该信息是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打印的依据,毕业生应确保这项信息的准确性。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另行约定,另行约定事宜,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经双方签字生效,学校对补充协议不进行任何干涉。

8.就业协议书应至少准备2份,协议签订之后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各保存一份,并将签章完整的协议书上传至就业系统毕业去向中用于备案。

9.就业协议书签订之后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进行打印,用人单位签章后,由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学院审核通过之后,毕业生可上传签章齐全的协议书图片至就业系统(就业方案核对)中或由毕业生持协议书到学校就业中心进行复,并留存一份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成后,毕业生一定要及时将用人单位联反馈给用人单位。

10.学校已开放电子推荐章,同学们可以在学院学校审核就业系统信息后后直接彩印带有电子签约章的就业就业协议书。

二、违约手续注意事项

1.12月15日起,学校开始受理毕业生的违约申请。毕业生先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去向变更申请模块中提交违约信息,分两种方式:

第一种:毕业生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模块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新单位录用(含升学、公务员录取)等证明,填写违约理由,向所在院系申请审核,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同意后,由学院、学校完成线上审批

第二种:未开具解约函等材料的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违约管理模块中填写违约理由,点击“申请违约”后交由原协议另一方(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应答,对方同意应答后,通知学院学校完成线上审批。

2.每位毕业生只能在就业系统内办理一次违约手续。

3.毕业生用于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的书面材料,学校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三、毕业去向登记分类及界定

毕业去向登记类别共分6大类19小项,包含签就业协议、签劳动合同、科研助理、博士后、应征义务兵、选调生、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其他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其他形式就业)、国内升学、出国、出境,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就业)、其他暂不就业(暂不就业)等。

就业形式

登记方式

1.协议就业

【选项有:签就业协议、签劳动合同、科研助理、博士后、应征义务兵、选调生、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其他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

1)签订三方协议就业:

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登录我校就业系统按照“注册”、“发邀约”、毕业生“接受邀约”、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签章的流程完成网上签约

☆特别说明:完成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就业的同学,系统会自动生成去向登记,不需要同学再次登记。

定向、委培生毕业去向填写“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其中定向或委培单位必填。

2)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录取(公务员、事业编、选调生)、应征义务兵、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村官、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博士后进站(国内)等协议就业:

在就业系统(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记毕业去向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含公示、调档函、劳动合同等)。

2.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

在就业系统(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记毕业去向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录用文件、单位用人证明等)。

特别说明:其中自由职业需下载填写《武汉大学自由职业登记表》学院、学校签章后(薪酬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起上传系统,纸质版交就业中心204室存档。

3. 自主创业【选项有:自主创业(其他形式就业)】

在就业系统(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记毕业去向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工商登记执照或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4. 国内升学【选项有:国内升学】

    在就业系统(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记毕业去向。上传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升学可先填报等调档函或通知书收到后再上传);上传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5.出国(境)留学【选项有:出国、出境】

6.未就业【选项有: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就业)、其他暂不就业(暂不就业)】

在就业系统(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记毕业去向。不需上传证明材料;

如后期落实就业可在“就业反馈”模块中更新去向,通知学院学校审核可更新毕业去向。

 

说明:

1.毕业生档案除回原籍外也可以选择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027-68752073)、湖北人力资源中心(027-87326860)等托管机构,具体流程可网上查询。

2.出国、出境的学生还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档案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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