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武汉大学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9-06
点击数量:61985
各位毕业生:
如果遇到就业手续办理带来的困惑,请你参考这份攻略,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2024届即将毕业的小萌新
1. 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需从信息门户-就业中心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完成生源自审,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就业手续”填写就业推荐表信息,经院系审核后毕业生可自行打印。
再到学院完成就业推荐表上学院、学校推荐意见的签章(注:学校意见在学院加盖就业推荐专用章,学校已发给各个学院)。
学校已启动电子推荐章的工作,同学们就可以在学院审核后直接彩印带有学校意见的电子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2. 就业协议书
我校全面实行网上签约,不再发放空白纸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完成网上签约。
毕业生可向单位介绍:《关于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说明》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B3A3734B41060D1AE055000000000001&lmtype=2
《用人单位网签邀约操作指导》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lmDetail.zf?contentid=BF87E9B0F4B40411E055000000000001&lmtype=2
用人单位可以参考:《武汉大学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流程简介》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B1A38D12EBD93712E055000000000001&lmtype=2
毕业生签约可以参考:《在校生就业手续系统操作演示》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BFD554304C0D2D3EE055000000000001&lmtype=2
签约注意事项可以参考:《2024届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及网上毕业去向填写说明》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04A674D1F97B2E4DE065000000000001&lmtype=2
毕业生接受网上邀约后,就业协议书即刻生成生效。用人单位、学校签章完成后,可上传至就业系统“确认就业方案”处。纸质协议按用人单位要求交送。毕业生应自持一份协议备用。
协议签章:
用人单位(甲方)签章: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
学校协议签章:毕业生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完成学校签约章的流程。线上方式:协议完成后,毕业生审核协议条款无误后,向学院申请审核,待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学校签章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端或离校毕业生均可采用该种方式完成校方签章);线下方式:毕业生接收邀约后,下载打印纸质协议书后到学院完成学校签约章流程(特别是当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有附加协议文本时,较适用于该方式)。
3.毕业去向登记与确认
登记:不参加网签的国内升学、出国留学、签订劳动合同或单位提供用人证明的同学,需要通过学校就业系统毕业去向登记模块进行网上填报,各培养单位、就业中心进行两级审核。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须准确录入信息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也须按照未就业分类完成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确认:每年5月20日-6月10日,学院会组织毕业生进行就业方案核对确认。各位毕业生审核无误后点击“就业方案确认”。
如果毕业去向信息发生变化,毕业生须及时在就业系统“就业反馈”中重新上传相关材料,更新毕业去向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审核。
毕业去向登记是离校手续办理的必要环节,毕业生应在5月30日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毕业去向登记的状态已嵌入离校系统中,待各项手续均办理完毕,毕业生方可离校。
4.档案转递、查阅工作
根据就业系统毕业去向登记中的档案转递信息,学校会将毕结业生(取得毕结业证)档案转到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4.暂未就业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5.档案涉密的应根据相关要求,通过机要通信或由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派专人转递。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学生档案室位于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本科生院南113室,联系电话:027-68756175,68756691
档案查阅有以下方式:一是由用人单位带介绍信及个人证件到学生档案室查阅;二是用人单位委托下级直属单位带介绍信及个人证件到学生档案室查阅。学校假期间请各用人单位提前与学生档案室做好对接,也可以通过各培养单位联系学生档案室。
5.户口迁移工作
户口已迁入武汉大学、落实用人单位或升学的同学应与用人单位或高校及时沟通户口的迁移信息,并在就业系统内登记。
学校保卫部根据就业系统中毕业生登记的户口信息(截至6月12日)进行户口的迁移,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户口迁移证签发至各培养单位。毕业生离校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在就业地落户,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办理落户手续,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在原户籍地落户,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关于户口办理的具体事宜,毕业生可到学校保卫部各分部咨询办理。
6.用人单位或档案转寄地址调整
毕业生可参考《毕业去向登记常见问题》进行了解。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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